网易前主管监守自盗:利用后台权限窃取《梦幻西游》171 个闲置账号,牟利 173 万元获三年缓刑
IT之家 8 月 7 日消息,据《消费日报》今日报道,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网易互娱前员工刘某甲监守自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IT之家查询发现,相关裁判文书已于今年 5 月公布,案号(2026)粤 0106 刑初 146 号。
被告人刘某甲因利用后台审核主管权限,非法获取《梦幻西游》171 个沉默账号登录权限,并出售账号内游戏角色、道具等虚拟物品,四年间非法获利 1736068.87 元。法院最终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 万元。

判决书显示,刘某甲出生于 1990 年,本科学历,于 2013 年 7 月入职广州某游戏公司,后担任客户服务交付部账户管理组审核主管。由于工作职责涉及账户修复、权限核验等业务,他拥有相关后台操作权限。
2019 年至 2023 年期间,刘某甲利用审核修复账户的职务便利,绕开公司内部监管流程,非法获取《梦幻西游》游戏中 171 个长期无人登录的“沉默账号”登录权限,将账号内的游戏角色、稀有道具及虚拟货币拆分后,通过线上渠道分批对外出售。
公司后台异常操作痕迹暴露后,被害企业向广州天河警方报案。2024 年 3 月 13 日,刘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4 月 19 日被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调取支付宝、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后台审核记录等相关证据,并通过专项审计确认,刘某甲违法所得共计 1736068.87 元。
2024 年 3 月 13 日,刘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案件办理过程中,其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梦幻西游》的运营方为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日常业务管理涉及广州博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易互娱)。裁判文书中对刘某甲入职公司的具体名称进行了处理,但明确提及《梦幻西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甲违反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且涉案金额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庭审中,刘某甲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同时属于初犯、偶犯,请求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较轻刑罚。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甲利用企业赋予的工作权限获取游戏账号数据,并将其用于出售牟利,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对游戏平台数据管理秩序以及玩家虚拟财产权益造成影响,法院未采纳免刑或更轻量刑的辩护意见。
同时,法院认为刘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已赔偿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结合其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会造成社会危险,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甲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 万元。同时,涉案两部用于交易、登录后台的华为手机被依法没收。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员工拥有企业内部权限,并不意味着可以未经授权随意获取和使用企业数据。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账号、用户资料等数据,并用于出售牟利,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标准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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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https://www.ithome.com/0/987/162.htm)
被告人刘某甲因利用后台审核主管权限,非法获取《梦幻西游》171 个沉默账号登录权限,并出售账号内游戏角色、道具等虚拟物品,四年间非法获利 1736068.87 元。法院最终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 万元。

判决书显示,刘某甲出生于 1990 年,本科学历,于 2013 年 7 月入职广州某游戏公司,后担任客户服务交付部账户管理组审核主管。由于工作职责涉及账户修复、权限核验等业务,他拥有相关后台操作权限。
2019 年至 2023 年期间,刘某甲利用审核修复账户的职务便利,绕开公司内部监管流程,非法获取《梦幻西游》游戏中 171 个长期无人登录的“沉默账号”登录权限,将账号内的游戏角色、稀有道具及虚拟货币拆分后,通过线上渠道分批对外出售。
公司后台异常操作痕迹暴露后,被害企业向广州天河警方报案。2024 年 3 月 13 日,刘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4 月 19 日被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调取支付宝、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后台审核记录等相关证据,并通过专项审计确认,刘某甲违法所得共计 1736068.87 元。
2024 年 3 月 13 日,刘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案件办理过程中,其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梦幻西游》的运营方为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日常业务管理涉及广州博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易互娱)。裁判文书中对刘某甲入职公司的具体名称进行了处理,但明确提及《梦幻西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甲违反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且涉案金额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庭审中,刘某甲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同时属于初犯、偶犯,请求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较轻刑罚。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甲利用企业赋予的工作权限获取游戏账号数据,并将其用于出售牟利,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对游戏平台数据管理秩序以及玩家虚拟财产权益造成影响,法院未采纳免刑或更轻量刑的辩护意见。
同时,法院认为刘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已赔偿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结合其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会造成社会危险,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甲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 万元。同时,涉案两部用于交易、登录后台的华为手机被依法没收。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员工拥有企业内部权限,并不意味着可以未经授权随意获取和使用企业数据。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账号、用户资料等数据,并用于出售牟利,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标准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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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https://www.ithome.com/0/987/1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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