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单:广西柳州一摩托车主因炸街噪音被罚 1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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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8 月 18 日消息,据柳州交警昨日通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出全国首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针对车辆非法改装引发噪声扰民的罚单。一名摩托车车主因擅自拆除车辆消音器制造轰鸣噪声被查处,依法罚款 1600 元。

8 月 17 日,该车主在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中大队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接受处罚。

![处罚决定书](http://pic.zhso.org/2026/08/18/b0743315c5d1.png)

据通报,涉事车主韦某于 8 月 16 日 19 时 30 分驾驶摩托车行至柳州市城中区静兰水上基地“摩盘咖啡”附近时,因排气管轰鸣声巨大引起巡查民警注意。经查,该车排气管内部的消音装置已被拆除。

现场执法视频显示,在未拧动油门的情况下,排气声音已震耳欲聋。民警调取了“公安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行驶轨迹及手机导航记录,确认该车系驾驶人驾驶抵达现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其实施了“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 60981),并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作出罚款 1600 元的处罚决定。

![执法现场](http://pic.zhso.org/2026/08/18/ebc9b3923803.png)

IT之家注意到,8 月 15 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针对长期困扰城市居民的机动车轰鸣、飙车“炸街”、非法改装造噪等扰民行为作出了明确法律界定。

柳州市交管部门表示,以往执法中此类交通噪声扰民存在“劝得住、罚不了”的困境,执法缺少清晰、硬性的处罚依据,很多扰民行为只能口头劝导。

生态环境法典打破了以往单纯依靠噪声分贝数值界定污染的局限,明确只要车辆改装、飙车产生的噪声干扰到群众正常生活和休息,即可认定为噪声污染,无需拘泥于分贝检测数据。同时规定对经劝阻仍拒不改正的飙车“炸街”、非法改装造噪行为,可处以 200 元至 2000 元罚款。

据介绍,柳州市交管支队联合特巡警等多部门,于 8 月 14 日至 16 日,在全市范围启动了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三天集中整治累计查获相关违法案例 98 起,依法扣留问题车辆 89 辆。

柳州市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车主私自改装车辆排气管、拆除消音器,在道路上肆意飙车轰鸣,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治理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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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https://www.ithome.com/0/991/2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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