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起底外卖“隐形收费”乱象,选辣度还要收打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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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8 月 20 日消息,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今日报道,外卖平台上一家连锁烧烤店因为打包费计价问题引发了关注。有消费者将烧烤餐食加入购物车后,**商品页面上原本标注“0 元”的辣度选项,却突然统一都成了“打包费”**,而且不同辣度对应着不同的加价金额,如果不是通过价格明细仔细核对,这笔费用很容易就被一起支付出去。

外卖打包本是保障餐品配送的必要环节,但有部分商家**把口味、小料的额外成本转嫁进打包费条目,同一套包装却按单品多次计费**,实际收取的费用与包装成本严重不符。外卖附加服务收费的边界在哪里?又该如何加以规范?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外卖打包费虽单笔金额不高,却直接关系消费公平与收费合理性。近两年,**已有多地监管部门针对商家打包费违规问题开展查处**。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处理了一起商家多收取外卖打包费的纠纷。

淮安市消费者朱先生来电投诉,称其在某外卖平台一商家下单购买三种食品,热卤香干一份,付食品费 0.56 元,打包费 0.5 元,夏日饮品一盒付食品费 0.88 元,打包费 0.5 元,招牌炸酱面一份,付食品费 9.35 元,打包费 0.5 元,**收到货时发现三种商品放在一个塑料袋里,商家收取三种食品打包费,却没有提供三种食品打包服务**。朱先生要求商家退费并赔偿,与商家沟通无果,遂投诉寻求帮助。

淮安市清江浦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了解,被投诉商家在外卖平台上没有标明打包费用标准,送货时将三种食品放在一个塑料袋里打包,小票上显示实际收取三份打包费。消保委工作人员和店长进行沟通调解,向商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最终,商家同意退还多收取的 1 元食品打包费用、赔偿消费者 100 元,并联系外卖平台对打包费用重新设置**。

商家一份包装却收取三份打包费,也没有提前告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IT之家查询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晓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知情权。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图源:Pexels](http://pic.zhso.org/2026/08/20/999547e6dbcc.jpg)

面对外卖打包费的各类乱象,消费者并非只能被动接受。江苏省消保委法律与援助科工作人员张延菲建议:

1. 在下单过程中查看商家是否公示收费标准,在订单支付页面仔细核对收费项目,如果存在多收费或收费不明的情况,及时询问商家或放弃下单。
2. 如果下单后发现确实存在不合理收费,留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商品实物照片、与商家沟通的记录等证据,及时与商家协商要求退回不合理收费;与商家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向交易平台发起售后、申请平台客服介入或对商家行为进行投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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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https://www.ithome.com/0/991/9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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