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区间测速,深圳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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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7 月 10 日消息,据“深圳大件事”今日报道,深圳交警于近日在罗湖区试点 **RFID 区间测速抓拍电动车超速违法**。

深圳市罗湖区启动试点的路段为 **笋岗彩虹桥段**,目前已在大桥布设智能设备自动采集、抓拍。

![智能设备](http://pic.zhso.org/2026/07/10/f99f333616f4.jpg)

深圳交警依托智能设备自动采集、抓拍电动车超速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违法行为感知能力,压缩交通违法空间。**试点以来,彩虹桥路段电动车整体违法率下降,通行秩序得到提升**。接下来,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逐步推广智能测速执法覆盖范围。

除了深圳,[北京主要路口已推出“电子警察”抓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https://www.ithome.com/0/896/857.htm),IT之家附主要抓拍内容如下:

- **乱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若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可临时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驶过被占路段后迅速驶回。另外,电动自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机动车专用道。
- **逆行闯灯**:电动自行车不得逆行,通过路口时需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等待信号灯时,电动自行车不可越线停车,否则不仅影响行人过街,还影响右转通行。
- **分心驾驶**:不得有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 **违法载人**: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 12 周岁以下的儿童。北京正在修订相关法规,未来会将年龄限制放宽至 16 周岁以下。
- **未戴头盔**: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符合国标、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头盔。
- **禁止改装**:禁止拆除或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禁止改装、加装电动机、电池、车棚、高分贝喇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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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https://www.ithome.com/0/974/9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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