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传播盗版《我是刑警》被判赔给爱奇艺 786 万元,法院明确不能仅凭“技术中立”规避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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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7 月 8 日消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热播剧《我是刑警》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涉案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其运营的“流畅播”“云添加”功能批量传播盗版资源,被判赔偿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 786 万元。

报道指出,该案二审对侵权定性作出重要调整,撤销了一审对迅雷的“直接侵权”认定,改判迅雷公司构成“帮助侵权”,但维持了高额赔偿。

法院明确表示,网络服务商不能仅凭“技术中立”和“合并存储”规则规避侵权责任。平台若凭借技术优势引流牟利,怠于履行版权管控义务,即超出合法技术边界。

![迅雷传播盗版案](http://pic.zhso.org/2026/07/08/b2d15799271d.png)

爱奇艺公司发现,迅雷运营的“迅雷 App”和“迅雷浏览器 App”搭载的“流畅播”“云添加”功能可批量抓取六十余家第三方影视网站的《我是刑警》侵权资源,通过服务器存储、秒传映射等技术,为全网用户提供无广告、无卡顿的全屏播放及云盘存储下载服务。

2025 年,爱奇艺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要求迅雷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800 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 18 万元。

一审法院突破 500 万元法定赔偿上限,判令迅雷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780 万元、维权合理费用 6 万元,合计 786 万元,并驳回爱奇艺对分发平台的追责请求。

2025 年 12 月一审宣判后,爱奇艺和迅雷均不服判决,双双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爱奇艺主张应全额支持其 818 万元的索赔诉求,迅雷则坚称自身不构成侵权,要求驳回全部原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 5 月 22 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启动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 2026”专项行动](https://www.ithome.com/0/958/703.htm),着力整治网络服务平台主动提供盗版影视资源及相关服务,规范网络视听领域的版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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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https://www.ithome.com/0/973/9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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