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靳玉志:L3 与 L4 规模商用预计 2027 年、2028 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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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7 月 16 日消息,据财联社报道,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引望公司 CEO 靳玉志今日表示,自动驾驶的发展将迎来快速迭代与有序发展——L3 部分城市试点后,预计 2026 年开启城区低速 L4 试点;**预计 2027 年 L3 实现规模商用**,L4 2B(Robotaxi 部分城市试点)与 L4 2C(低速 L4 部分城市商用)同年开启;2028 年,Robotaxi 或迎来部分城市商用,城区 L4 低速规模商用、城区 L4 全速部分城市试点及无人干线物流试点等同年开启。

![我国首部 L3/L4 自动驾驶强制性国标公示:2027 年 7 月起正式实施,车企靠模糊宣传抢市场的阶段结束](https://img.ithome.com/newsuploadfiles/2026/6/fd2b37cf-9040-43b2-aa65-f9b7c2e0347a.png?x-bce-process=image/format,f_auto)

IT之家注意到,工信部在 6 月 16 日就《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 2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是我国首部针对 L3 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 L4 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https://www.ithome.com/0/966/272.htm)。

该标准明确规定自动驾驶系统(ADS)的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不合理安全风险。系统在激活状态下需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并持续识别是否处于设计运行条件内。这意味着车企不能再仅以测试里程、覆盖城市数量或模型参数规模等指标来证明系统能力,而需说明这些能力在何种条件下实现、如何验证以及在失效情况下如何控制风险。

针对 L3 和 L4 的不同运行特点,该标准提出了差异化要求。对于 L3 级自动驾驶,标准重点关注人机交接环节,对接管能力监测、用户提醒及风险响应机制提出要求。若后援用户未完成接管,或发生安全档案中规定的直接执行最小风险策略的情形,**系统应执行最小风险策略并使车辆达到最小风险状态**。对于 L4 级自动驾驶,监管重点转向系统自身的风险处置能力,系统不应依赖远程协助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此外,标准还将 ADS 软件、感知系统、自动驾驶功能、设计运行条件以及最小风险策略等关键要素纳入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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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https://www.ithome.com/0/977/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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